升學解碼

回流加拿大升學須知: 中小學篇

筆者經常收到不少讀者來信查詢有關子女回流加拿大的升學事宜,特別是那些已經離開加拿大多年,身分被列為非稅務居民的加籍公民(Non-Resident Canadians),他們最關心的是其子女可否享受加拿大的免費教育,抑或是被當作是國際學生收取學費。根據加拿大政府所出版的小冊子《Guide to Studying in Canada for Non-Resident Canadians》的資料,凡學生屬於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; 又學生與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同住,同時居於擬入讀學校的所屬校區(教育局),他們都有權免費入讀公立幼稚園至第12班。不過,加拿大的教育政策由各省自行制訂,因此學生身分問題,仍由個別校區決定。監護人須向校區查詢,以確保學生符合要求,否則就可能要以國際學生的身分繳交學費入讀。基本上,校區在評估入讀學生身分時會考慮到:

 

家長或監護人是否符合該區的居留資格規定?所需證明文件各區或各省都不同,可能是物業稅稅單或水電費單,以證明「在社區有充分延續的定期慣常生活方式」。假如該生將與父母以外的法定監護人同住,二人的關係是否已獲校區接納為認可的正式關係呢?若干省分需要法院頒令以確立二人的監護關係。假如加籍父母和子女一起回流加拿大升讀中小學,免費入讀公立學校的問題並不大,但假如父母打算留下孩子升學,自己不準備留下來時,校區便會考慮各種因素來決定學生的入讀身分。就以安省為例,根據教育廳在2018年頒布的一份行政指令稱,如果學生和父母或監護人都居住在該校區內,學生可以免費入讀校區內的指定學校,而根據《教育法》的定義,監護人是 「除孩子的父母外,對孩子有合法監護權的人。」

 

而父母以外的合法監護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:1.該學生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。2.監護人是學生的直系親屬(父母、祖父母、成年的兄姐、學生有血緣關係的成年親戚等),居住在安省學生想要上學的校區內。3.監護人對學生的照顧和健康承擔全部責任,學生在整個監護期間與監護人住在一起。4.學生家長和監護人之間有書面協議,確定上述所有內容,以及家長和監護人各自的責任。

 

而將子女留下入讀免費公立學校的父母,也應該有心理準備,自己的非稅務居民身分可能會被質疑,因為將子女送回加拿大升學、或配偶陪同子女升學等情況,也可能會視為與加拿大有重要居留聯繫,因而有繳納稅款的義務。

 

電郵:content@shirleychan.ca

 

 

熹婷
香港中文大學文學士、教育碩士,現移居加拿大任職於當地中文傳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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